段浪赟,学号201904010113,系22411班学生,该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;杜欣,学号202104030203,系22432班学生,该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(武船院发〔2023〕36号)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,经院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,对段浪赟等2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现将上述学生的退学处理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10天,从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止。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(地址:学院行政楼2楼202室)提出书面申诉,超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,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。
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24年6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