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为做好2024年学籍处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籍处理清查范围
(一)需办理留级的
2023-2024学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(不含公共选修课)补考后不足应修学分50%的。
(二)需办理退学的
1.一学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(不含公共选修课)补考后不足应修学分50%,且未办理留级的;
2.超过学院规定期限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;
3.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;
4.因伤、病应休学而不休学,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的;
5.根据学院指定医院诊断,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;
6.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;
7.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应条件,筛查出符合留级、退学条件的学生,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学籍处理类型及处理依据,指导和督促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2.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,应当在9月30日前办理留级手续,10月8日起到新班级参加教学活动。
3.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,应当在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。无故逾期不办理的,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报告(模板见附件)、签署意见并附有关材料,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。教务处审查后将按程序对其进行学籍处理,并在学信网上注销其学籍。
附件:学籍处理学生情况说明样表
教务处
2024年9月26日